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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挺創業 融資可談認股
2016年06月01日 04:10 彭禎伶、魏喬怡/台北報導

銀行挺創業 融資可談認股
夾層融資小檔案

銀行挺創業 融資可談認股
金管會引金融資金挺企業

銀行挺創業,金管會研議開放銀行辦理「夾層融資」,即放款給企業時可夾帶股票認股權條款,讓放款利率及條件更多元化、彈性化,企業也能爭取更有利的授信利率及期間;由於過去只有開發工銀曾辦過夾層融資,銀行局將請開發工銀進行簡報,再與銀行公會討論具體作法。

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,夾層融資即介於一般放款與股權投資的中間型態,目前研議開放商業銀行在授信給新創或創新產業時,除了一般融資條件,即收取的利息,也可洽談認股權,讓商業銀行經營更多元化,同時對企業也更有幫助。過去跟銀行只談利率、借款期間,未來可以增加認股條件,訂價可更具彈性企業利息負擔也可能減輕。

依據銀行法74條,商業銀行為配合政府經濟發展計畫,經金管會核准者,可以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,但不得參與該事業經營,投資總額不能超過銀行淨值的10%,且每一公司投資不能超過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額的5%;若以3月底國銀淨值3.2兆元來看,認股動能可有3,200億元,但目前依法投資必須逐案核准,未來是否要修法調整程序及放寬投資限額,邱淑貞表示,仍要與業者研議之後才能確定。

依銀行局收集的資料顯示,夾層融資在國外一般是由投資銀行、商人銀行、私募股權基金等來從事,對於一些需要資金融通,短期又不希望股權快速膨脹的企業,可啟用夾層融資,借款機構賺取利息,也可望享有股票投資獲利的機會。

由於這類企業多半是非金融機關產業,目前一般商業銀行依法無法在貸款內附加認股條件,過去只有工業銀行如開發工銀,因為可以在淨值內投資,對每一生產事業投資金額只要不超過工銀淨值的5%、被投資公司資本額的20%,比商業銀行相對有空間及彈性,因此國內只有開發工銀辦理過夾層融資。

但隨著開發工銀、台灣工銀轉型為商業銀行,國內已無工業銀行在辦理新業務,所以金管會這次是研議由商業銀行來開辦夾層融資,一方面能授信,又有投資新創或創新企業的機會。

(工商時報)

新聞來源: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60601000924-2602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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